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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不登记将受到处罚
2009-10-21 08: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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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了解到,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望在今年上半年颁布实施,今后,危险化学品不登记将受到处罚。
据了解,国务院2002年颁布并施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实行登记制度,并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都应当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登记管理处李运才处长介绍,危险化学品登记实行3年一复核,从2006年就已经启动了复核工作,但截至2007年12月20日,只登记了9134家企业,还有1.4万家企业没登记。
据李运才介绍,2007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经完成,新《条例》今年颁布实施后,危险化学品不登记将会受到经济处罚。
信息来源:中国涂料工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