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涂料谨防技术创新联盟“联而不盟”
请填写相关信息!8月31日《中国化工报》1版《产学研集聚优势资源携手攻关——中国涂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成立》一文报道:
8月29日,在山东济南召开的2012年中国涂料工业信息年会上,中国涂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宣告成立。该联盟由天津灯塔涂料集团、山东奔腾漆业有限公司等国内涂料领军企业及科研机构共22家单位组建。联盟的成立将打破目前涂料产品低端、产业无序竞争的现状,引导涂料产业向高科技、绿色环保的方向发展。
近期,中国涂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智能化轮胎制造技术创新联盟、福建锦纶技术创新联盟等多个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宣布成立。多年来,产学研结合度不强、缺乏合作的长效机制等问题,阻碍着石油和化工行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也令企业的转型升级、科研院所的成果产业化受到制约。因此,组建产学研协同作战的技术创新联盟,集中力量攻克行业共性、关键、瓶颈问题,既是行业发展的需要,也是产、学、研共同的心愿。
2008年底,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发布《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并随后出台了配套管理办法。此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忽如一夜春风来”,花开遍地。
然而,成立联盟并不是目的,这只是推进产业创新的一种手段。成立联盟是为了把分散的科研资源整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协同作战,共同促进产业的技术创新。要解决产学研结合中长期存在的种种问题,绝非一“联”了之。
从前几年已建立的联盟运作情况来看,真正达到目的的并不是很多,联盟创出的重大实用性成果也不多。很多创新联盟“联而不盟”,联盟成员之间结构松散、貌合神离,甚至出现种种矛盾而分道扬镳。
其实,联盟应该是产学研利益共同体。各方都为“自己”做事,所获利益按契约分享,所以,积极性和潜力将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掘。其中,如何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是最重要、也是最棘手的问题。
我们知道,产学研之所以长期捏不到一起,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的利益诉求不一致。在以往很多所谓产学研联合体中,大多数企业的目的是为了从大学、科研院所获得一个具体的技术解决方案,并不愿意投入基础共性技术的开发,而大学和科研院所则更重视论文的发表、成果获得政府的奖励以及从政府或企业拿到科研经费。这样的合作缺乏共同的长远目标,也就没有持久性,往往随着一个课题的结束而终止。
在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技术创新联盟在科技进步中发挥了很大作用。这些创新联盟有独立法人地位,有制度章程、决策班子、管理班子、经费预算、全职雇员等完整的运营体系,企业发挥主导作用。而国内很多联盟显然还没有解决好风险和利益这个关键的问题。因此就出现了“联而不盟”、成效不尽如人意的现象。
要解决好这个问题,确保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联盟的组织者和各成员就必须重视市场机制的发挥。要明确合作各方的权责,要有详细的联盟条款,对利益关系,尤其是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归属及利润分配等要明确。企业应发挥主导作用。此外,研发的风险仍应该由联盟中的各方共同承担。如果联盟完全靠政府科研经费支持,那么就无法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
石油和化工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攻关往往投入大、周期长,科研成果要实现产业化更是有着较长的路。因此,行业更需要创新联盟发挥作用。而我们希望看到的联盟,不是只为了获得国家科研课题支持而组建的松散团体,也不是什么行业协会或联合会,我们要的是有着明确的技术转移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的、以推进产业创新为共同目的的经济实体。如此,才能真正促进行业加快创新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