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3月15日开始实施《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006-06-27 00:00:00 396

    广东省将于3月15日起开始实施《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简称细则)。这个《细则》为广东省的节能建筑提出了若干建房的“硬指标”,如:房屋宜南北向实现通透;小区尽量少铺水泥沥青;一楼设架空层以利通风;外墙宜用浅色加快散热;新建房屋大窗占墙比例不宜过一半等等。 

    据专家们测算,按照《细则》规定建筑的房屋,至少可以比普通房屋节约50%以上的能源。目前,广东省节能工作进展顺利,全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实施细则》已完成初稿,《公共和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施工及验收规程》也开始编制。专家们相信,有《细则》的“硬指标”严格把关,新修建的耗能建筑绝对过不了施工图审查关,也拿不到“准生证”。像目前那些为了图好看,用整片的玻璃装饰整面墙的房屋将被挡在“准生”之外。 

  广东地处亚热带地区,大多数时间都吹着温和的东南风。为了利用好大自然馈赠的“免费降温”资源,《细则》专门为房屋走向提出了要求。《细则》要求,居住建筑的立面设计,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居住小区在规划时,应根据夏季主导风向进行建筑规划,房屋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实现南北通透,吸引换气降温的“穿堂风”。 
  到了夏天,水泥和沥青地面经过一天的曝晒,往往到了晚上还热气灼人,但透气透水的地砖就没有这个问题。为此,《细则》规定小区内不应过多地铺设水泥和沥青路面,而宜以透水性好的地面为主。 
  近些年来,一方面,广州越来越多的房屋依靠空调来降温,而另一方面,隔热差、不保温的玻璃窗却越开越大,极少考虑遮阳和通风,大大地增加了太阳辐射而耗费电能。目前的数据显示,建筑耗能已占到全省总能耗的四成之多。为此,《细则》要求不同朝向的窗墙比为:北向不大于0.45;东西向不大于0.3;南向不超过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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